据加国无忧讯,在6月19日通过的《加强加拿大公民法》(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,简称《公民法》)部分修订条例于8月1日生效实施,入籍审批由旧制的三步骤减为一步骤,由移民官取代入籍法官决定。此外,申请人若未参加入籍考试或面谈,移民官有权随时取消申请。入籍新决策过程是,CIC聘用450个移民官,取代原有30个入籍法官,以加快审批。入籍审批由移民官直接决定,避免人力重复。旧制为移民官先审阅文件,由入籍法官批淮或拒绝后,再由移民官通知申请人,或就入籍法官裁决提出上诉。CIC现在拥有更大权力,决定何为完整的申请案,以及申请人必须提供何种证据。申请人需要预先证明满足一定要求,不完整申请将被退件,以提高效率。如果申请人未能符合要求,或参加面谈,移民官有权取消,或搁置申请案。
在司法复核和上诉方面,则引入统一制度,移民官有权决定何种案件可进行司法复核,或挑战上级法院。据《公民法》规定,入籍案件需向联邦法院提出,并可上诉到联邦上诉庭或加拿大最高法院。如果入籍申请人未能符合要求,或参加面谈,移民官有权在宣誓前任何阶段取消申请案,这将有助提高处理效率,加快入籍整体审批速度。而在旧制度下,没明确授权当局可取消申请人没参加入籍考试或面谈的申请案。联邦政府制订提高公民入籍资格的改革法案,但有消息指,新例估计最快要到明年6月才实施,多个协助新移民的团体呼吁,已经符合入籍资格的人士,尽快申请入籍。
彼岸编辑(2014/08/19) |